为进一步推动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结合中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主要支持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个大类,12个小类,重点扶持符合技术含量高、处于价值链高端、在产业链占据核心地位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
一、鼓励企业入区发展
(一)企业入区发展
对符合单位产出、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的项目,从取得土地后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竣工投产的,连续三年按照形成经济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四至六年按照形成经济贡献的60%予以奖励。与工业用地性质不符、没有进行工业生产的企业不予扶持。〔本条政策由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业园区建设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园区,集中引入产业链上的配套企业,优先给予用地支持,同时按照高于现有扶持政策原则给予企业“一企一策”优惠。〔本条政策由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购买和租用补贴
企业购买生产经营用房,项目投产后可按1000元/平方米以内给予一次性补贴;租用生产经营用房的,自企业注册登记缴纳税收年度起,经申请可给予企业1年的落地过渡期,按30元/平方米/月,给予最多10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对年度形成经济贡献在5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实际租用生产经营用房面积、租金和实际投资,最高可给予3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企业年度形成经济贡献;第四至五年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给予一半以内的租金补贴,不高于企业年度经济贡献的50%。〔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四)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首次升规入统满一年且产值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对上年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200亿、100亿、50亿、20亿、10亿元的装备制造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00万、1000万、500万、20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晋档补差。〔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首台套技术设备引进
在技改扩能扶持之外,对当年被评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设备的,分别按投资金额的8%和4%给予扶持,单台设备最高扶持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同时对于进口首台套技术设备按照进口关税支出的5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扶持金额最高400万元。〔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设企业协作体系
(七)鼓励企业加强上下游配套协作体系建设
支持区内工业企业引入与其配套协作的上下游供应商、服务商、营销代理等代表性企业入区发展。对区内企业引入并实际落地的投资3000万元或5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我区重点产业的项目和企业,自被引荐企业缴纳第一笔税收之日起,5年内形成的经济贡献增量的50%,给予引荐企业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企业业务模式创新
鼓励企业通过提高设计能力、增强制造效能、拓展营销渠道、延伸产品服务和挖潜客户价值,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
(九)优先支持制造业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
对制造业企业获得国家、省认定的智能化、互联网、大数据类试点示范项目的,优先纳入我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项目库,按照《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支持。〔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等平台的,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措施由工业和科技部门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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