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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工作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围绕州委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现代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质量难点,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高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 与需求更加适配,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质量安全
1.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质量优势。以“四个最严”为准则,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保障力度。推进农产品风险监测,严格管控农产品农残、重金属等风险,做好培优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工作,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个关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优质特色消费品质量优势。推动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促进特色消费品制造业创新升级。以彝绣、丝绸、印刷包装、服装、家具等特色消费品产业为核心,引导企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融合流行时尚和民族特色,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特色消费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领域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健全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推进住宿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重点设防类建筑减隔震技术推广使用,在全市特别是乡镇、农村中推广绿色建材用于新建建筑。加强建材质量监管,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4.提升新材料产业质量竞争能力。以绿色硅、钛、铜和钒钛金属为重点,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参与新材料、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围绕关键技术,加强协同攻关,加快新材料研制、生产、验证及应用。钢铁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加快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不断推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国家工业强基工程,依托国家科技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实施数控机床、汽车配件、高原型变压器、智能开关成套设备、新型建材等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攻关,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加快,高端装备自主设计和制造能力不断增强,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不断提升。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企业主体作用,以彝医药特色为重点,以强龙头、建基地、创品牌、补链条为着力点,加大政策扶持,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生物医药加工和原料药材基地建设不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努力建设全国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和彝医药特色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打造“滇中药谷”。围绕《中国药典》要求,建立健全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楚雄市中药材产品质量。加强彝医药质量标准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新技术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7.提高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5G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推进实施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商品及服务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不断推动,支持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训一批电商龙头企业,打造直播电商产业园、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等重点产业载体,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网上年货节、“云品乐购专区”等各类网上促销活动,促进特色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9.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以标准化、品牌融会贯通、连锁化、网络化为重点,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促进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广泛开展。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推动,推广“中央厨房+服务配送”新模式,推进餐饮服务等级评定,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打响楚雄“四张名片”,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黄金线,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纵深推进“旅游革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共享,专利、商标的申请、运用和保护服务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和整改不断加强提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不断推动,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不断推进。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医疗质控体系网络建立完善,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流程和资费标准,公示内容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12.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的战略支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有效保护企业质量创新积极性,积极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创新、专利布局、标准研制、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协同推进。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发展智能、绿色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联运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作用,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新材料、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有机整合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深入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引导企业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方便快捷获取标准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培育创建优秀质量品牌。认真组织申报创建各类质量品牌,培育壮大楚雄品牌,积极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推动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建立,形成强有力的品牌竞争力优势。加强培育保护创新发展“老字号”。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组织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积极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维权保护,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南博会、旅交会、农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树立楚雄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高质量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质量、标准、检验、品牌方面知识培训。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兴楚英才”“首席技师”,深入开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不断加强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进校园在中小学生中加强质量知识教育,普及质量知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将质量行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持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构建统一高效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激励扶持、质量工作宣传工作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支持楚雄高新区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积极动员组织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常态化宣传推广。加强考核检查,将质量工作持续纳入对市级有关部门大比拼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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