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发展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
培育发展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引导运输、仓储、快递等中小物流企业整合功能, 发展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智慧物流、航空物流等领域“专精特新”物流企业。鼓励内外贸企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孵化跨境电商企业。支持企业内外贸融合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城乡配送、供应链创新、多式联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新技术应用等领域项目的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年度销售额(营业额)靠前的企业,按排名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 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加大招引内外贸企业
推进“一把手”招商,立足特色优势产业,聚焦产业链,加大招引力度,落实落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境内外知名大型商贸流通和供应链企业入驻落户迪庆。对实力强、信誉好、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投资建设给予奖励,内资项目实际到位省外资金1亿元以上,外资项目实施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并按程序报批后,一次性按照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州投资促进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做强内外贸优势产品
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扶持葡萄、青稞、中药材、食用菌、 木本油料等高原特色农特产品开发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构建,做大做强做优葡萄、食用菌、青稞等内外贸优势产业。引导龙头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充分利用各县(市)整合资金,建设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 对标国际森林认证标准,组织开展林草可持续认证标准、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申报工作,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支持企业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研发和培育品牌及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对企业开展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等给予扶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搭建内外贸贸易平台
鼓励支持我州企业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专卖店、仓储物流中心、展示厅、批发市场等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引导建设中药材、松茸专业市场,努力建造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贸第三方交易平台。推进香格里拉松茸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德钦葡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社会团体或企业举办香格里拉松茸交易会、 国际红酒品鉴会等活动,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恢复举办香格里拉特色产品展销会,发挥展会优势, 搭建高原农特产品产销平台。(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 加快内外贸消费扩容提质
打造香格里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 网络销售竞赛,发展夜间经济,推进香格里拉市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六进”活动。对商务部门新认定示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示范步行街和符合条件的24小时品牌便利店给予资金扶持。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零售销售额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内外贸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贸易展会、打造国际品牌、开展网络国际营销等相关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适当扶持。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管理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鼓励我州电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引进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落户迪庆。(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香格里拉海关、州税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香格里拉品牌影响力
充分发挥“香格里拉”品牌影响力,引导支持迪庆人文资源和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文化、旅游等特色服务贸易新动能。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 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在我州开设直营门店、引入品牌工厂,提高中高端品牌的投放首位度。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州举 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 强化协作联动
落实《迪庆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列席会议制度》,进一 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 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重点内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明确联系领 导,实行“分片包干”,深入企业调研指导,推进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提升服务能力,积极为企纾困解难。(列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 、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用好省级和州级既有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发展平台、产品宣传推广和边境仓、海外仓建设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州、县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兑现时限,提高项目绩效。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内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 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州财政局、州商务局、香格里拉海关、中国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州税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符合本措施和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 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国家和省、州级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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