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16条政策措施

2024-05-20 00:00

1、 高质量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开展重点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2.0版,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印发2024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和工作责任,确保项目投资支撑率达到100%以上。精准对接中央、省各类资金支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加大向上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建设资金。落实2024年抓项目促投资调度督导机制,调度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前期推进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建库入统情况,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2024年抓项目促投资调度督导机制各小组及成员单位。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积极扩大民间投资。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州级重点项目和2024年抓项目促投资调度督导机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及早开工。认真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推送至国家、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2024年抓项目促投资调度督导机制各小组及成员单位)

3、 全力抓好产业投资。及时跟踪州外各类投资意向,加强统筹谋划,有序开展招商推介。按季组织民间投资、产业投资项目参加省委、省政府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开工等前期手续。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

4、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精准组织“一把手”外出招商,“小分队”叩门招商,加快推进市场化招商。出台《迪庆州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落实好《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迪政发〔2018〕89号),经企业申请后,对实力强、信誉好、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投资建设给予奖励,内资项目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在1亿元以上,外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并按程序报批后,一次性按照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招商委成员单位,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5、 强化经营主体培育。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全州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持续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行动,对首次升规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各县市对首次升规的经营主体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6、 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再贷款使用力度,力争全州再贷款余额不低于5亿元。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工作,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LPR利率定价作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广运用“部门搭平台、商会作桥梁、企业提需求、金融抓服务”融资对接模式,分县域、分产业、分行业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提高融资对接成功率。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提升便利化政策实效;不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完善“政银保”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更好运用外汇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持续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推广,力争“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在迪庆落地、“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场景增量扩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迪庆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7、 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全州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等。着力提升资源保障和高效利用水平,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引导资源配置和招商引资,以资源换产业、换市场,推动文化旅游、绿色能源、绿色矿业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产业链价值链进一步延伸。落实好迪庆州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申报争取集中式光伏项目列入省级2024年新能源建设方案,重点推进已列入2023年省级新能源建设清单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和投产集中式光伏项目10万千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能源局)

8、 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推进以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落实好食用菌产业“3510”发展规划,推广种植食用菌1.3万亩。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完成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20个,申报“绿色云品”品牌目录10个。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全力推进以“坡耕地提质改造”为主的“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面积4.52万亩,深入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64.2万亩、16.5万吨以上。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挂钩机制,落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确保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以上。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达到1200家以上。大力支持设施农业现代化和林下经济发展。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应用推广,加快转化应用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州科技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9、 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工业节能降耗、研发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对全年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同比增速均达到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电力企业),每户给予不超过40万元扩销促产补助资金;对全年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同比增速均达到15%至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电力企业),每户给予不超过20万元扩销促产补助资金;对全年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同比增速均达到10%(含10%)至15%(不含1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电力企业),每户给予不超过10万元扩销促产补助资金。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对年内启动并改造完成投入使用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每户企业以项目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对企业产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增长、能源消费总量同比下降5%、10%、1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补资金。对年内获得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10、 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食、宿、行、游、购、娱要素短板和个性化旅游服务需求,全力推进旅游业态、模式、产品创新和服务创优。积极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星级酒店和特色民宿提供多样化服务。大力实施存量景区转型提质行动,持续推进高A级景区创建工作。出台迪庆州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政策,大力支持“引客入迪”、文旅市场主体培育、文旅活动举办、新媒体宣传推广等。(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11、 积极促进消费。继续实施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发放消费券。制定促进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专项政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特色产品企业创新发展,对迪庆企业在东部城市开店给予支持。鼓励本地会展项目扩大规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覆盖面广的品牌会展,引入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业展览在迪庆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给予支持。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围绕社区补短板,对社区新补齐的业态给予支持。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1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入实施《迪庆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迪庆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聚焦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性壁垒破除专项整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按规定落实好增值税有关减免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大力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加强纳税、水电费缴纳、科技研发等各类涉企信息归集。加强信用承诺制行业推广,推动实施信用修复提醒函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书同达”。推进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结果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力争更多事项实现一窗受理,打造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办事环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政务服务局)

13、 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对有研发机构及研发投入的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补助等过程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倾斜支持。年内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强化科技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支持企业整合产学研资源开展产业瓶颈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支持州内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认定。(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14、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着力提升政府数字化水平,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加快建立全州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开发。用好涉农平台经济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数据中心服务能力,助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州财政局)

15、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创建工作,大力支持香格里拉市积极争创“五城共建”重点县和示范县,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力实施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绿美城市、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等三年行动,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以上,实施好绿化提升、老旧街区改造、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大力支持维西县创建省级绿美城市。(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16、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力保就业总体稳定,持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2000人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次;实现新增就业3300人以上;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政策,兜底就业岗位不低于去年水平。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积极推进“千县工程”“百县工程”,加强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加快推进迪庆州第一中学、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建设。全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452套。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升公交、出租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配套措施,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要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季度末向州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由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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